当前位置:首页 > 品质汽车 > 召回 >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

2020-02-27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51日起,再次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1999-20063系汽车。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2003711日至200551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华晨宝马318i325i车辆,共计4193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19991118日至200622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318i325i328i330i车辆,共计63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出厂时,前排乘客侧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这些车辆曾于2013年及2014年进行了召回,但鉴于当时高田公司就此问题的阶段性分析结果,当时召回更换的安全气囊仍然是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因此,当时新更换上的安全气囊虽然安全使用寿命得到了延长,但长期处于高温、高湿环境下使用后仍存在前述风险。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带有更稳定药剂(硝酸胍)的前排乘客侧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用户。用户可拨打宝马服务热线:400-800-6666(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