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20日电 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强化产品召回监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贇松表示,2021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2次,涉及车辆873万辆。
有记者提问称,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各产业都处于变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2021年产品安全召回的整体情况如何?有什么特点?
王贇松对此回应称,在汽车召回方面,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产品召回2423次,涉及缺陷产品9130万辆。近5年,汽车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发生一次,汽车企业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召回已成为常态。企业通过召回提升了质量安全水平,强化了品牌信誉,赢得了消费者信任。
王贇松指出,2021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2次,涉及车辆873万辆,召回数量同比增加29%。从召回部件结构看,因发动机和电子电器部件存在缺陷召回的,占总数量的84%。从缺陷召回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的,占总召回数量的15%;因设计原因召回的,占总召回数量的85%。
在消费品召回方面:随着消费结构的转变和升级,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与安全的关注度日益增强。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着力构建“总局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消费品安全召回工作体系。搭建了国家缺陷消费品召回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国缺陷线索信息联动共享。加强对地方消费品召回工作的指导和技术培训,提升缺陷调查能力。推动31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明确了召回职能、组建召回技术机构。联合行业协会、企业“实施一个召回、提升一个产业”工程,推动相关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改进和提升。
王贇松还指出,2021年,全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549次,涉及产品723万件,主要涉及儿童用品、电子电器、家用日用品等。同时,持续开展消费品安全宣传,通过一张图、动画视频、典型案例等方式,多媒体多渠道广泛传播召回相关知识。(中新经纬APP)